言情小说 > 不落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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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小姐,你不是说过表相没啥用处吗?你当初不就是嫌弃大姑爷只有皮相长得还可以,说什么以色侍人终究不会得到幸福的吗?而现在你倒好,又替大小姐找了一个只有脸蛋、没有脑子的男人回去,这样一来,他跟大姑爷又有什么两样? 

  「不!更正,大姑爷似乎还比他好一点,因为,至少人家大姑爷他武功盖世……」 

  但青青的话立刻被截断,「他哪有武功盖世啊?」对於这一点,思苗始终不肯承认。 

  「小姐,人家姑爷都把你打得落花流水了,人家还不算是武功盖世啊?」青青糗她,而思苗最讨厌别人提起这件事了。 

  说起她那个姊夫,就是这一点不得人缘,明明知道她极爱面子,与她过招比武,却又不懂得礼让她几分,居然真枪实弹的跟她过招,打得她差点喘不过气来,害她成了云霄洞里众人茶余饭後的笑柄。 

  基於这一点,她房思苗与燕九霄就这么结下不解的梁子,那燕九宵这辈子都别想得到她的好感,哼!怎样?她就是这么小人啦! 

  想起前仇旧恨,思苗小家子气得嘟起丰润的嘴,一副气嘟嘟的模样,俨然还是一副小孩子样。 

  倒是那个还躺在血泊中的男人,他皱著眉,极不愿意睁开眼来瞧这两个蹲在他身侧,猛对他评头论足的姑娘家。 

  她们两个还真当他是死人是不是? 

  当著他的面对他评头论足不说,另一个还极尽能事的诋毁他,一会儿说他没用,一会儿又说他技不如人、不济事,说什么他比另一个男人还不如! 

  奇怪了哩!他有事没事做啥跟另一个男人比较?而且,他济不济事,关她们两个什么屁事?要她们两个来多管闲事! 

  于稟庆真想把她们两个给轰走,无奈的是他伤重在身,连动都动不了了,更遑论出手赶人,是以,他只能无奈的躺在地上,静静的听那主仆俩继续商议要不要把他救回家。 

  要他自己选择,他宁可死在这里,也不让她们两个救—— 

  原因嘛!其一,两人之中地位似乎比较卑微的那一个,好像不怎么看得起他,而他乃堂堂一方霸主,竟让一个黄毛丫头给看得那么轻,到最後还要她伸出援手救他,这事要是传出去,岂不是要落人笑柄? 

  再者,他还得回城里去,要不,他的地位便立即会有人取而代之,是以,现在他只求她们两个不要再聒噪下去,只要能让他安安静静的在这里躲过一劫,届时,天下还会是他的。 

  但等等—— 

  那是什么声音? 

  「噤声!」于稟庆用尽所有的力气命令思苗两主仆,刚刚,他似乎听到远处有纷沓而来的马蹄声,他怕是南朝的鹰犬们要来取他的性命。 

  可恶!南朝那些小人们净使些卑劣手段,今儿个要不是他以一敌百,他也不会落入这等险境,最後还让两个有眼不识泰山的小姑娘把他给看轻了,说他手无缚鸡之力,又说他武功技不如人…… 

  在她俩的言谈之间,简直就是把他于稟庆跟「无能」两字画上了等号。 

  「哇——他睁开眼睛了耶!」思苗惊呼著。 

  而他则恨恨的瞪了她一眼,他明明要她噤声的不是吗?那她还喳呼个什么劲? 

  「他的眼睛好漂亮喔!」虽然被瞪了,但思苗还是忍不住小声的赞叹著。她与青青交头接耳地说道:「我决定了,就是他了。」她要把他掳回家,给她阿姊当丈夫。 

  「小姐,这怎么成?」青青有意见。 

  「为什么不成?」 

  「他看起来很凶耶!」瞧,他明明人还虚著,可瞧他刚刚瞪苗苗小姐那一眼,其威力可是挺凶狠的呢! 

  「而且,他看起来不识字。」青青又说,她知道她家大小姐最在乎这件事了,苗苗小姐总认为能与大小姐匹配的合该是个温文儒雅的书生,而这男人—— 

  很显然的,他不是。 

  他的目光太凌厉,一点也不像是个文弱书生。「小姐,他铁定跟大姑爷一样,是个武夫。」 

  武夫! 

  她们现在是在说他吗? 

  于稟庆显然有些惊讶,打从他出生以来,便是权贵加身,他一直以为自己有那种浑然天成的王侯尊相,没想到今日竟让个小姑娘把他看成一个粗鲁不文的山野莽夫了! 

  于稟庆听了差点要吐血,而思苗则是侧著脸看他,与他四目相对。 

  她有一双明亮清澄的眼睛,那是她全身上下仅有的优点,也是唯一称得上是「美丽」的地方。 

  她的眼睛像是两潭温泉水,柔得可以,也媚得可以。于稟庆有一瞬间的失神——为了她眼底的神釆。 

  思苗倏地一笑,是那种极没心机的笑,刹那间,思苗的整张小脸因那笑而整个亮了起来;而于稟庆竟让她这一笑给笑丢了魂魄,他的心震荡於她的笑容之间,久久无法回神。 

  就在这个时候,达达的马蹄声接近,听起来相当的急促! 

  「小姐,有生人接近!」青青警戒的说。 

  出门在外,苗苗小姐的安危便是她的责任。青青莲足一蹬,以卓绝的轻功轻易的跃上树末顶棺。 

  「铁骑二十余名,做军装打扮!」探得消息,青青立即回报。 

  军装打扮! 

  是朝廷人马! 

  「你得罪官家了?」思苗马上做出推测。 

  他的眼目光如炬,像是完全不惧怕那些前来追捕他的人,反倒是以轻慢的口吻问她,「你怕了?」 

  「怕官家?」思苗轻哼了一声,摆明是不把那些人看在眼里。她房思苗长到这么大,还从没怕过哪个人呢! 

  「青青。」 

  「奴才在。」青青翻身下地,而她才正在回话,登时,整个官道便让官府的人给团团围住。  

  思苗本来是想抗敌的,但是…… 

  哇咧!怎么来了这么多人啊? 

  「青青,你不是说只有二十余人吗?」 

  「对啊!一边人马二十余人,四边的人马加起来,就快一百了呀!」青青苦著脸回答。 

  她早说过没事别多管闲事吧!这下可好,近百余人的敌手,而且,各个都是一副练家子的模样,这下子她们主仆俩纵有万夫莫敌的气概,也双拳难敌众手呀! 

  「小姐,这下咱们怎么办?」青青正在考虑著要不要溜。 

  溜?! 

  这个字思苗压根没想过,她想到的是另一个法子。「青青。」 

  「奴婢在。」 

  「由你断後。」思苗直接下令。 

  「什么?!」由她断後?青青愣了愣,这才鸡猫子鬼叫地抗议道:「小姐,这不行啦!」 

  「不行也得行,总之,这人我是救定了。」思苗什么都不想的迳自将气虚的于稟庆驼在她的背上。 

  她想背他! 

  于稟庆正要笑她是在痴人说梦,但他没想到的却在後头—— 

  因为房思苗已背起他,双足轻轻一蹬,像是踩在平地上似的,轻易的越过敌手的头颅。 

  才转眼间,她便将那群人远远的抛在身後。 

  DDDDDDDDDDD 

  这——有没有搞错啊! 

  事到如今,于稟庆还是不愿意相信眼前的事实!他是当真让一名小姑娘给救了,而且她还驼著他,一招半式也没施展地便将他难缠的敌人给远远的抛开! 

  「你中箭了!」思苗将于稟庆带离危险的所在之後,便在昨儿个晚上的落脚处——一间山庙上等青青同他们会合。 

  而这会儿她闲来无事,倒是仔仔细细的端详起她的准姊夫来了。 

  她这一看,马上发现代志大条了!他的肩胛上有一片暗黑色的污渍,显然是中了仇敌的暗算。 

  思苗想都不想的就撕了于稟庆的袍子。 

  「你这是在做什么?」于稟庆骇然、吃惊地瞪著她,不明白她明明就是个姑娘家,怎么行为处世却如此的惊世骇俗? 

  她大刺刺的撕了他的长袍不说,这时她还想帮他吸毒呢!可如此的肌肤相亲,要他赤裸著身子与她袒裎相见,这…… 

  于稟庆的眉头都皱拧了,思苗却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你别皱著一张脸,我没要对你怎样。只是你身中毒箭,我不把你身上的毒吸出来,等毒的血液行走於你的五脏六腑之中,届时,纵使是大罗神仙来,也救不了你的命,所以我这才会撕了你的衣服,想帮你吸毒。」 

  话还没说完,思苗已低下头来要吸他的伤处。 

  于稟庆费力的提起手,手掌定在她的额头上,不让她乱来。 

  她一个女孩子家,不懂什么叫做「男女授受不亲」吗?像她这样随随便便地帮一个男人吸毒,也不怕毁了自己的清誉吗? 

  「不劳你费心。」他吃力的阻断她鲁莽的行为,事实上,他早就自封穴道,阻断毒血横行。 

  「这不用花什么力气的,所以,你别跟我客气。」更何况,以後他们两个还会是一家人呢!日後,她还要请他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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