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觉得像我这样的男人要什么女人没有?我有需要追求女人吗?」他摆出迷人的姿态反问她。
「唔……」她觉得他说这话有点太过自大,但他说得好像也没错,以他的身分跟地位,的确不需要大费周章地追求一个女人,那么……就是她想太多了!
噢~~天哪!她糗死了。
宛宛恨不得现在地上就有一个洞,好让她可以钻到地底下去。
「我之所以请妳吃饭,纯粹是想表达我的歉意,我那天不该贸贸然的就把妳的支票给捐出去,以至于让妳变成现在这副窘境。」
「哦~~原来是这样啊!」她真的懂了,「那么你的歉意我接受了,但是吃饭……就不用了,因为我没空,我得……唔,上班。」对,她得上班,这真是个拒绝他的好理由。
「那明天呢?」
「明天也没空,总之我每天都要上班,而且每天都很晚才下班。」所以没空、没空,只要是跟他出去,她都没空。
宛宛拒绝得很彻底,她才不想让一个大家都觉得很有魅力的男人介入她的生命。
她对人虽然有些迟钝,但她又不是蠢,如果他真如大家讲的那么有魅力,大家都愿意前仆后继的爱上他,那么她又有什么特别的本事能让自己守住心,不爱上他呢?
那好像是一件很难的事,所以宛宛才决定要离他愈远愈好,最好他跟她永远都不要见面,毕竟,她现在还有一段感情要处理,在跟冯家禄的关系尚未明朗之前,她不准也不许自己的心为任何人而动摇。
因为,她从来都瞧不起劈腿一族,所以她绝不让自己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这样吧!只要妳愿意跟我吃顿饭,我就还妳十万块。」薛东健要以一顿饭的时间,让她见识到他无远弗届的魅力,然后掳获她的心,他就不信在他的莫大魅力下,有任何女人能不拜倒在他西装裤下。
「什么?」十万块?!她有没有听错?宛宛两个眼睛睁得大大的。
「听说妳努力兼差赚钱,就是为了还妳室友那十万块,不是吗?」抓到她的弱点了。
「嗯……是……是的。」
「那么就陪我吃顿饭,就当作是在打工兼差吧!这样一来,妳既可以还清妳的债务,而我又能消弭内疚,岂不是一举两得的事?」他说得轻松。
「唔……你这么说是没错啦~~但真的这么好吗?陪你吃顿饭,你就愿意付我十万块?」世上哪有这么好康的事?宛宛并不怎么相信。
OK,就算是世上有这种好康的事,但也不该落在她身上啊!她可是那种每期都买乐透,然后每期都杠龟的那种人耶!
「除了吃饭,不用做别的事?」除了吃饭之外,她不用陪他上床睡觉什么的?
「妳想做别的什么事?」薛东健故意装傻,明知道她浑沌的脑子里装着什么黄色思想,却装傻地侧着头反问她。
而吃饭顺便陪睡觉这种下流龌龊的事,宛宛怎么说得出口?她当然猛摇头,装作自己脑子里并没有装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那么妳是愿意啰?愿意陪我吃饭?」
「真的有十万块?」
「嗯。」
「那么,好吧!我十点下班……」
「妳刚刚不是说妳每天都要工作到很晚、很晚?」
「十点对我而言就已经很晚、很晚了好吗?」通常十点这个时间,她都已经躲在房里睡大头觉了。
「那我准十点来接妳下班。」
「不用那么麻烦了,你告诉我地点,我自己去就行了。」还让他来接她,她没那么伟大。
「没关系,这一点也不麻烦。」为了让她对他刮目相看,他麻烦一点又怎样?
「还是我来接妳吧!妳一个女孩子家走夜路,危险。」
「是我危险,还是歹徒危险啊?」这事得问清楚,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来没人担心过她的安危问题。
他一定是头壳有问题,才会拿她当作宝贝看待,事实上,她哪那么娇贵啊!
而她这么说,却把薛东健给惹笑了。「当然是妳危险。」
「可是我会空手道、跆拳道耶!」宛宛架武摆开,还说:「以前坐校车遇到色狼,那些人都会后侮摸了我的屁股,因为,我把他们一个个全都扭送到警察局法办了。」这样,他还会说她一个女孩子家走夜路危险吗?
薛东健再度被她的态度给惹笑了。
在他的生命中从没出现过像她这样大而化之,又不拘小节的女孩子,她表情生动而活动,平添了他生活许多乐趣。「总之,我十点来接妳。」
说完并礼貌的朝她微点个头后,这才离开。
「哦!」他像对待宝贝一样的对待她,这让宛宛有些难以适应。
在她身边的男生都当她是男人婆,从没人拿她当女孩子看待,这薛东健是头一个,他的行为不禁地让她心头小鹿乱撞。
好吧!她现在心里多少承认了他的行为举止的确是够优雅,就像白马王子一样;他一举手、一投足间净是迷人的风采,就像是少女心目中理想情人的形象,也难怪青青会被他迷得七荤八素。
「他说什么?」青青看薛东健走了,蹦蹦跳跳的跑来找宛宛,却看到宛宛恍神的目光,目送着薛东健走。
「哦~~终于知道薛东健的魅力了,呵~~谈恋爱了喔!」青青一根手指头在宛宛面前晃呀晃的,取笑宛宛。
「妳在说什么呀?什么谈恋爱!妳忘了我是有男朋友的耶!」青青干嘛一直鼓励她移情别恋啊?
她才不会做那种事,但是,当她掉头离去,不理会青青之时,她的一颗心却是怎么都没办法再安分下来。
她的心不知道为什么,扑通扑通的跳得好快,她……竟偷偷地在期待着十点钟快点到来。
怎么会这样?她不禁烦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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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不能摸妳的手?」
「什么?」宛宛以为自己听错了。
今天晚上,她跟他度过了美好的一夜,薛东健果然是女孩子心目中理想的白马王子。
他穿着白色西装去接她,当她看到他那身打扮,心里小鹿又是一阵乱撞,她脸红心跳的随着他坐上他的宝马--那虽不是匹名驹,却是一辆好车。
总之她坐在车里,心下忍不住有了当公主的虚荣感,然后他带她去法国餐厅,吃原装进口的勃根地的带壳田螺,那滋味好吃到让她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然后就在一切都很浪漫之际,他突然开口了。
他居然问她能不能摸她的手!
他问得好唐突!
宛宛一愣,完全傻住地瞅着他看,而他目光清澄,像是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提议很突兀。
他依然笑得好优雅,还很自然的称赞她。「妳的手看起来很美。」
「是吗?」她一点都不觉得,而且,也从来没有人这么称赞过她。
宛宛看着自己的手,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手美。
「我刚刚在吃饭的时候,就一直在想,这么美的一双手不知道摸起来是什么样的感觉?」他说得极自然,而宛宛听了,却是心头一荡。
她不明白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他不是早已知道她有男朋友的事了吗?又为什么要一直说这些有的没的来撩拨她的心?
就连在吃饭的时候,都还想要摸她的手!他不觉得他说这种话太不得体了吗?
宛宛发糗着,最后她决定低下头来当作没听到。
「可以吗?」可他竟不死心的再次追问。
「不可以。」宛宛断然拒绝。
「为什么?」
他还问她为什么?
拜托!「我们两个又不熟。」不,就算是很熟的人,也不会随便摸别人的手,这太奇怪了,她真不知他到底在想什么?宛宛忍不住在心里直犯嘀咕。
「不熟!小姐,我们见过三次面了好吗?妳忘了,一次在竞标场上、一次在我公司,今天已是第三次,不,严格来讲是第四次,下午的时候一次,现在又一次,所以四次了。而且以现在男女快餐的爱情观,见四次面,我们两个早就能上床了,更何况只是牵牵小手……妳到底在怕什么?」
「怕?!」她哪有怕什么。「不,我没有怕什么,只是觉得不妥。」
「有什么不妥?」
「你明明说好,只是见个面、吃个饭,除此之外,你不会有别的企图的。」
「我不觉得摸摸妳的手是个企图,妳跟妳朋友都不牵手的吗?」他丢给她一个问题。
宛宛仔细想想,她跟青青在闹的时候,的确会吃对方的豆腐,「但我们又不是朋友,所以不能相提并论;总之,你的要求太奇怪了。」她低头猛吃饭,摆明不想再继续这话题了。
不,她压根觉得自己今晚根本不应该来赴这场饭约的,所以她决定吃饱饭后,立刻走人,但他却猛巴着这话题不放。
「太奇怪了!难道这就是妳拒绝我的原因吗?妳拒绝我不是因为妳害怕会爱上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