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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莫非我们公司也终於上演起灰姑娘的故事了?怎么可能?我们家范姜大少向来交往的不是名模明星,就是千金小姐耶!不可能一下子改掉口味,改配清菜豆腐才是呀!」

  就在众人的八卦情绪正要high到最高潮时,有人蓦地大作嘘声,并示警道——

  「别说了,总经理来了!」

  什么?!什么什么?!总经理也会来这个小小的自助食堂用饭?!怎么可能?这简直比世界末日终於来临更教他们感到惊讶了!

  所有人都看将过去,看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

  真的是总经理耶!

  真的是耶!

  所有在餐厅用餐的长富员工都看到了,他们那贵族气息浓厚、品味卓绝、口味挑剔到连吃个便当都要家里厨子做来的总经理,居然会出现在这里,而且看起来就是一副来吃饭的模样耶!

  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

  无视别人的瞠目结舌,这位长富金控的黄金单身汉眼中只有身边的佳人。

  「那边有一个空桌,就坐那里吧。」范姜颐轻声说著,口气是全然的温和,与平日办公时的冷然完全两样。

  「好呀,就坐那里,我们快去占位子。」他身边那个容貌清秀的女子含笑点头,先走了过去。

  踩著平缓的步伐跟著过去,范姜颐的眉头在扫过这不太优雅甚至显得吵杂的用餐环境时,微乎其微的拧了一下,但并没有说些什么,只是纵容的看著走在前方的女孩。

  这个女孩,非常的清新可爱,没有沾染上半点都市人向来会有的虚荣浮夸,他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的女子,一次两次的偶遇之後,心,便沉沦了。

  他想,这就是真爱吧!

  从来没有人可以教他如此心动又如此迁就,一切甘之如饴。为了她,他愿意偶尔忍受粗茶淡饭,试著去接受她口中所谓的平民美食,并且努力表现出喜欢的样子,就为博她一笑。

  她笑起来非常可爱,有一种爽朗阳光的味道,毫不矫饰做作,跟他以前见过的女子都不同。从来没有这么一个女孩能这么吸引著他的目光,甚而兴起了与她长长久久这么过下去的念头——或许,那表示著结婚,可他一点排斥的感觉也没有。要是以前,只要任何人对他提起这两个字,他的脸一定马上沉了下来,心里更是万般不悦。就连……她,那个第一个让他公开承认交往中的何曼侬,也不能使他改变对婚姻避之唯恐不及的看法。

  何曼侬……他是曾经想过要娶她的,不过娶她的原因嘛……是她很美,他看了赏心悦目;她的家世不错,与他家算是门当户对,结婚对两家都有好处,对父母也有交代;在相处上,她又很上道,虽然有点大小姐脾气,可是大多时候她对他算是体贴殷勤,也懂得打发自己的时间,不会太过缠烦他。

  最重要的一点,他相信她不是那种嫉妒心强的女人,以後就算结婚,也会聪明的给他很大的空间——就像先前交往时,她也会对他其他「女性朋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样。

  他是想过,如果必须结婚,他会选何曼侬,如果没有意外遇见徐微莲的话……

  「哇!好多菜哦!当你们公司的员工真幸福。喂!你快过来嘛,不快些的话,当心等一下没得吃哦!我可不管你。」点菜区那头,徐微莲正挥著餐盘叫著他,一如以往,看到有吃的就很开心,让人以为所有能人口的东西都是人间美味。

  他笑了笑,眼光扫了下菜色,食欲早已全消,没有伸手拿餐盘,只跟在她身边道:「你吃就好,我方才回来时,已经与客户吃过一餐了,现在不饿。」

  「没福气的家伙!那我就多吃一点,也算是替你享用美食喽。有得吃居然还吃不下,真是可怜。」说完徐微莲自己忙著夹菜去了,不理他。

  他含笑的看她一如以往的夹了一小山的食物到盘子里,份量多到几乎可以喂饱三个大男人了。他从没看过有哪个女人可以吃这么多的。第一次请她吃饭时,还真是给大大吓了一跳。而她吃饭的速度又很快,常常是他才吃了三口,她就完结掉一大盘了。要是曼侬哪……为了保持身材,她再怎么饿,也肯定不愿意这样开怀大嚼的,一套餐点能吃完一半就很不错了。

  所以说,微莲跟所有女人都不同,她是独一无二的。

  她纯真无伪、坦率朴实,而且有趣。他喜欢她。

  他的选择不会错,微莲将是终结他单身的女人。

  至於何曼侬……他皱眉沉吟了下。

  她只是适合他,在各方面的条件来说。可是,他并不爱她。

  昨日回到两人的公寓找一份文件,却意外看到他所有的衣服用品全被塞在三个大型垃圾袋里,堆在大门入口处。上头还贴著一张给钟点女佣看的纸条,「全丢了」这三个大字还是以红色口红凌乱写上的。

  当然钟点女佣是不敢未经他同意就真的拿去丢掉的,不然他今天恐怕得率全公司的人在台北市的垃圾场里找寻那份重要的签约文件。

  七夕那夜之後,他不曾回到这里过。从钟点女佣口中探知,她也是。她所有的衣物都叫家里的佣人来搬回去了,她留下的东西有两样:一是银行保险箱的钥匙,他让秘书去银行看过,里头是那间公寓的房地契以及他送过她的所有珠宝首饰,她全部还给了他,一件也没留;另一个,则是一张纸条。纸条上的字当然也是用血红的口红写上的:我但愿从来没遇见过你!

  红色的宇那样刺目,字迹那样扭曲,可见他离开後,她一定愤怒到很想宰了他。但幸好,没做出什么傻事,她是聪明人,不会这么蛮干的。他想,她并没爱他爱到可以为他寻死觅活,他们会在一起,只不过是因为,适合。

  他不爱她;她也不爱他。

  昨天忍不住想打电话给她,不能是情人,也许可以当朋友。他们毕竟是同一种人不是吗?何况他们并不相爱,这样的分手,对她来说,顶多难受一阵子,过後,她会想清楚的。如果两人能当朋友,对两家人的交情也有益。

  可惜她不肯接电话,还在气头上吧,这个大小姐!不想自讨没趣,只好叫秘书打去问候一声,主要是想亲自确定她没事。

  那时他就站在秘书身边,以免持听筒方式通话。听到她小姐尖刻冷嘲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那么的「朝气蓬勃」,他就知道自己真的是白操心了。

  她活得很好,这样很好,他无需再对她怀有一丝丝愧疚感了。

  「喂!范姜颐!我要去吃第二盘了哦,你真的不吃?」

  「不了,你尽量吃。」

  他坐在餐桌边,笑著摇头。

  「那我继续奋斗去!」她以手背用力抹去嘴边的汤渍,根本没看到范姜颐正为她抽来面纸,就转身跑开了去。

  范姜颐的动作一顿,笑了笑,只好将手上的面纸铺在桌面上,掏出菸盒放置,抽根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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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曼侬活到二十七岁,从超级可爱的小娃娃一路长成超级迷人大美女,生命中大部份都处於被追求的状态,她的情史也是颇为精采。但就算是她这样一个在情场上总是春风得意的美女,也不是没被伤过心的。

  在幼稚园时期就有小男生为她大打出手了,可是她真正情窦初开,却是在上国中之後。

  身边围著数不清献殷勤的男人不代表她就会随便动心。她的眼光向来很高,能令她动心的男人,绝对是要很出色的才行。

  而汪洋,国中时高她一届的学长,就是这样一个出色的男人。

  他斯文俊秀、功课顶尖、为人谦和有礼,简直是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翩翩白马王子那样光芒万丈。

  他的风采不只迷倒了全校的女生,更迷倒了她这个眼高於顶的大校花。

  汪洋在何曼侬的生命中创造了很多的先例与特例,包括了他是她的初恋以及第一个甩掉她的男人(附带一提:范姜颐是第二个)。

  虽然范姜颐是她现在难以乎复的情伤,但让她第一次尝到痛彻心肺滋味的男人却是他——汪洋。

  就像当年他无预期的甩掉她,并且转校不见踪影让她无所适从一般,他的突然出现也教她手足无措的怔然。什么话也说不出口,可是心里又有好多话、好多的疑问想问问他。千头万绪的,全梗在喉咙,不知从何说起。

  他为什么会出现?他当年为什么甩掉她?为什么……为什么又要让她见到他,在她正狼狈失意的现在?

  为什么……他的眼中见不到一丝对她的愧疚?!甩掉她是这么理所当然的事吗?她不值得他珍惜吗?她这么糟吗?

  他为什么要笑?笑得好像真的很高兴再度见到她?为什么她一点也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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