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突起,难免惊慌失措,莺啼燕号,一片混乱。
丁勤花是最先能够冷静下来主持大局的人,先是自个儿小心翼翼的下了车,再把两个面色惨白的女孩抱下车。
老天爷大概看她们不够可怜,此刻又下起雨来,虽说寒冬已过,湿凉的春雨仍教姊妹两人搂在一起还感觉冷。林筱樵抱住比她矮一个头的瘦小妹妹,没多久浑身已湿淋淋,抖著身子,无助的看著丁勤花和财伯以肩膀顶住车尾奋力地推车,两人弄得一身狼狈,还是没办法让笨重的车轮从大窟窿中脱困。
「筱樵,我们要不要过去帮忙推车?」
「我们使不出力,没办法的。来弟,你冷是不是?」她俯下脸贴著来弟冰凉的额头,有点著急。来弟这两年来一直没再长,显得比同龄女孩弱小。爹尚在时家里还有足够的东西吃,一个多月少说也能吃到两次鱼或肉,爹去後就一天不如一天,能有两顿粟米粥填饱肚子就算好的了。希望以後能让来弟吃得好些,帮助她发育。
两人跑到一棵树下避雨,等候中,来弟的肚子饿得咕噜叫。
「忍一忍,到了舅舅家就有好东西吃了。」
「我不要再吃乾粮,我想喝热粥。」
「我也想喝粥。会的,来弟,我们会有热粥吃的。」
「真的吗?舅舅好像很穷,他真的不在乎多养两个人?」
「你不要胡思乱想吓坏自己,舅舅怎会养不起我们?他有仆人还有马车,比一般人好多了,咱们家可从没使唤过仆人。」
林筱樵天生娇怯的嗓音说著保证未来的话。此时雨下得更大,一个念头掠过她脑海:她想坐在厨房的火炉旁,喝上一碗热气腾腾冒著白雾的肉粥,她们好久都没喝到肉粥了。後来
她又想到这些日子以来所吃的乾粮和坚韧得像老羊皮的咸肉乾,她的期望自动缩到最小——只要不饿肚子就好了。
「我看,有仆人似乎也不太管用。」
遥望看起来比老马车年轻不了多少的财伯,林来弟打了个冷颤,心里始终不踏实。自从爹仙逝後,她时常恐惧著噩运会再一次降临打击孤女寡妇,不想娘真的被带走了,使她们完全失去依靠。所幸舅舅肯收留,可是谁敢保证她们未来衣食无忧?
屋漏偏逢连夜雨,若没有这一次意外,马车直抵村尾的丁家,教来弟一直抱持著「时来运转」的快乐心情,就不至於想太多,弄得自己忧心仲仲。
林筱樵知道她必须做点什麽转移来弟的注意力,免得来弟又发病。不需阿姨挑明了说,已懂得人情世故的筱樵也揣测得出舅舅并不乐意多养两个赔钱货,若需再支付一笔额外的医药费,他铁定要说出刻薄难听的话了。
她连阿姨都没告诉,来弟的病是这两年来才突发的,每次发病都是因为生活突然发生变故令她无法承受。她只要让来弟保持精神愉快就好了。
「不会有事的,来弟,相信姊姊。」蓦然,她的心往下一沉,她想到: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来弟不再叫她姊姊。
她温暖柔软的指腹轻轻抚平来弟蹙起的眉头,语若春风拂心坎。「深呼吸,来弟,放松心情,深呼吸,慢慢的,对,慢慢的吸气、吐气,不要慌,什麽坏事都不会发生,这个小意外很快就会过去,我们都会平平安安的抵达舅舅家,坐在火炉旁喝热粥……」令她揪心的是,她一介弱质女流无力保障来弟的生活,让来弟产生不出安全感、依赖感。
不一会,来弟觉得好过多了。筱樵想尽早结束这个意外。
「我看我过去帮忙推车好了,你留在这儿不要走开。」
「我也去。」她最怕发生灾难时自己却被独自留下。
「你太小了,不行。我们就在前头,你看得见的。」
她冒著雨跑了出去,来弟跟著走出树荫,但听话的没凑上前去,只是想在雨中看清楚他们。雨不断下著,湿滑的路面使他们定不住脚跟,使出的力道也因此消去一小半,即使加上筱樵也没多大帮助。唯一的男人是财伯,他偏偏又老又瘦。
林来弟意识到他们必须借助好心人的帮忙才能尽快脱困,可是路上连一个人都没有。离此最近的一处民宅是那座不晓得多富有的石园,光是那条私人道路,和雄踞於外人眼前的壮观围墙,就不是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敢厚颜亲近的。
但眼前已顾不了那许多,林来弟迈开两条细腿去讨救兵。
她唯一的一双棉布鞋就穿在脚上,她一向珍借得很,出门时才穿,已经穿了三年,而今被污泥浸泡得看不出鞋面上原有她白己亲手以细棉线绣出花姿可爱的凤仙花,感觉泥水正由鞋底破洞浸蚀她的脚趾头,有泥沙磨肉的不舒适感,但她已无暇理会,只想快点摆脱厄运,害怕更糟的事情会发生。
她滑倒了两次。她的两手被磨痛了,双膝也隐隐作痛,只是她人还好好的,爬起来又继续往前跑。
恐惧苦涩地涌上喉头。自爹去後,一切彷佛都不对劲了,生活已成一叶急湍中的小舟,随时有可能舟毁人灭顶。
她想哭,但那毫无用处,哭泣从来都解决不了困境。
石园已在望,她想到:如果她叫不开门呢?听说有钱人会在家中豢养凶猛的狼犬,为了赶走讨厌的访客,会放出恶犬把人吓走。即使内无恶犬,在这麽糟糕的天气下,谁肯走出乾净暖和的居室,为一个小姑娘弄脏自己漂亮的衣裳?
她眼里充满了泪水,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天真?她的模样比一只落汤猫还狼狈,通常有钱人都厌恶被穷人碰到衣角,怕沾了晦气似的。
她已经跑不动,拖著脚步走在石板路上,像小狗一样张嘴喘气,冷空气吸进肺中使她咳嗽起来,喘得加倍厉害。这一切真是糟透了。
就在这时,两扇高大厚实的巨门突然敞开来,令人措手不及,来弟站在原地惊呆了。她先感到马蹄敲击地面及车轮滚动在她脚底下引起的震动,接著她看到她短暂生命中所见到的最高大的一匹马。她站在路中,被那压顶而来的大马吓傻了,完全忘了她应该快快闪开。
那马看见了她,车夫也瞧见了,只是她出现得太突然……
* * * * * * * *
石不华讨厌坐车,他喜欢骑在与人肩膀齐高的马背上,享受飞驰的快感,所以他讨厌下雨天出门,那使他不得不乘坐马车。
他的总管黑决明是个才三十出头的精壮汉子,头脑新、体力充沛,就是他自己设计图样请有名的工匠制造这辆外表看来普通,实则暗藏玄机的大马车,车厢内宽敞舒适,适合长途旅行或接待贵宾。他还另外设计了一辆小巧便利的轻便马车,用於短途,到邻近的城镇走走逛逛,可不受风吹日晒之苦。
石不华曾讥讽他把精力浪费在这等事上,他不疾不徐的回道:「既然你决心做一名乡绅,当一个地主老爷,该摆的派头绝不能少,常言道:‘黑眼珠见不得白银子’,首先必须让村人对你肃然起敬,往後办起事来才容易得多,老爷。」
「老爷?!」石不华的口气好像跟这两字有仇似的。
「这只是一个称谓,主人,迟早你必须习惯你的佃户、部属、仆佣们这麽尊称你。」黑决明那张年轻又老成的聪明面孔上,露出了解的笑容。
「那你最好早日教会他们正确的称谓。」
「是的,主人。」黑决明搔搔後脑门,这个主人的言行,有时真的不是普通的乖戾和任性,令人难以理解。「这两辆马车是属下的一番心意,望请你不要拒绝。」
石不华没在这事上和他争辩,事实证明他是对的,至少他们不必冒著被雨淋湿的倒楣心情赶去十里外的大城迎接一名贵客。
此时,两人面对面坐著。想到即将驾临的娇客,黑决明一直弄不懂他们之间复杂的关系,老天,三男一女,谁理得清?今天,看他脸色不错,便试探地问:「不知大小姐能不能适应乡村生活?」她会是我的主母吗?
「琉仙不是娇生惯养的女孩。」他说出一个事实。
「这点属下不敢怀疑,只是大小姐并非池中物,这回你突然回归乡野,她一直不能谅解,难保她不是来劝你回去的。」
石不华脸上掠过的神色与其说是不悦,不如说是困惑,瞪著眼睛似笑非笑的看著他。「我何需求她谅解?你理应比谁都更明白我不是一时兴起才突然决定退出组织。这想法早已萦绕我心头多年,只因义父待我恩情深重而不忍背离,如今……再不走就不智了。」
黑决明沉默了一会,消化这一事实。但他怀疑施琉仙能否认同石不华的重大转变。她向来认为石不华才是他们义父谷天尊之继承人的第一人选,第二人选是另一位义兄郭冰岩,第三才轮到谷天尊的亲生子谷莲修。施琉仙乃是谷天尊最宠爱的义女,说话自然有分量,再加上有一回谷天尊酒後曾言道他的两名义子都比他的亲生子强,这些话听在早已认定自己才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的谷莲修耳中,难免心中不平,猜忌犹烈,妒恨交加,所以石不华才决定在这最敏感的时刻提早引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