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求求你别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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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三十而立,六十而起

  哈啰!各位新朋友、老朋友,我是凯琍,喜欢自称Carrie的那个人。

  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满三十岁了,做子宫抹片检查可列为健保给付。此外,本书是我出版的第六十一本书,也是个全新的开始,想要改变,想要主动,想要活得更像自己。

  勇敢踏出了这一步,需要感谢的人很多,在此谢谢小慈、小绿、小华、小薇、小如,以及狗屋出版社给我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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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有许多女主角卖身的故事,看多了变得理所当然。

  我想我是个很爱搞怪的家伙,偏偏就要让男主角卖身,而且只求繁殖功能,有了结晶也不告知,本来嘛~~身为商品,哪有资格过问主人的决定?

  不过写到最后仍是纯情故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买卖之余总有感情,我就喜欢这种爱的奇迹,希望你们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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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灵感来自台北县新庄市的山盟动物医院,在此要感谢翁医生的妙手仁心,全力配合义工们,给予动物最佳医疗。

  当然,事实和小说相差千万里,医院非常干净美观,医生也有幸福家庭、漂亮老婆、可爱女儿,故事里一切都是本人的胡思乱想。

  不过话说回来,还是希望有钱的客人多光临山盟医院,动不动就来个洗牙或全身检查,让医生早日买个电子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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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中的阿樱姊和阿美姊是真有其人,两位大姊都结婚生子有工作,仍满怀爱心照顾流浪动物,从没想过要收手,受惠的动物不计其数。比较起来,小妹我只能算超级业余的小角色,随便几只猫狗就会把我累坏。

  此外,我也写到美好理想的「流浪动物之家」,相信那是所有义工的梦。当初我之所以得忧郁症,有部分原因也是为了流浪动物,因此我把这份牵挂写在小说里,但愿真有那一天,所有动物都有温暖的家,不再流浪,不再迷失。那么,我的忧郁症也能不药而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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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是个大小姐,我是说真正的大小姐,像本书里面一样的大小姐喔!我会希望有两个住所,一个在城里,一个在郊外,还要有三个人伺候我,分别是管家、厨师和司机,如果没办法的话,至少要有管家,可兼任厨师和司机。

  从幻想回归现实,我确实也是个大小姐,虽然家里穷了点,我得赚钱养爸妈,可他们对我的爱,使我成为最任性懒散的大小姐。我一个人住,但我常回家吃饭,我爸妈就帮我洗衣服、烧开水、切水果、倒垃圾,在我头晕时还要帮我按摩。

  我想,不管在任何环境,只要是被爱的人,都是大小姐和大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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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天,在某大卖场,我正想找绑头发的发带,本小姐只有两条用了很久的,想想就狠下心来买条新的吧!(即使只花十几块也让我心痛,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说~~)

  忽然,有位化妆品专柜的小姐走近,说要送我洗面奶的试用品,虽然这是免费的,我仍坚定拒绝。「不必了,我只用水洗脸,妳送别人比较好。」

  「不会吧?」专柜小姐露出见鬼的表情,仔细盯着我的脸说:「请问……妳有没有用什么保养品?」

  「我连洗脸都用水而已,怎么会用保养品?」穷人的皮肤天生就耐操,禁得起风吹、雨打、日晒,以及岁月的沧桑。

  「啊……」专柜小姐想必无法接受,世上竟有这种懒女人!

  「哎呀,我已经是欧巴桑了啦,真的用不着,妳拿去送别人吧!」我哈哈一笑转过头,继续找便宜好看又耐用的发带。

  最后我啥也没买就走了,谁教我是个挑剔的女人,大卖场想赚我的钱真是太难了,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想必我让那位专柜小姐大开眼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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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十点半,我在早餐店边吃东西边看报纸,发现一个惊人的消息,周杰伦将在十月份办演唱会一时之间风林火山、天地海空、世界宇宙……(这到底是什么形容词?)总之,我的人生有了新目标!

  决定了,今年我要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本姑娘已经十二年没看过演唱会,十二年就等于十二生肖再次轮回,哇,太恐怖了!上次是在我十八岁的时候,那时王菲还叫王靖雯,我和我弟一起在台北看的,一张票要一千二,如今想起来真不可思议,我怎么舍得花那个钱?(只怕现在会更贵,心好痛啊~~)

  还有第二目标是谈恋爱,也许是夏天到了,也许是漫画看多了,单身很久的我突然想谈恋爱,不需天长地久,不要结婚生子,只想来段夏日恋情,给我阳光给我爱!这要求会不会有点过分呢?不管了,过了三十岁的女人还在乎什么礼义廉耻?没错,我要的就是及时行乐、爱在今宵、过目即忘、用过即丢……(真是太不环保了)

  当务之急,先去找有没有特价的保险套,不行,特价的次级品好象很危险,虽然小气是我最大的美德,碰到这种事还是得狠下心花大钱,哎呀,讨厌,我怎么想到那儿去了,只有心灵交流的纯纯恋情也不错呢……(错错错,大错特错,侮辱我的美……闭嘴,别再耍三八了!)

  至于第三目标是好好写小说,嗯……这个嘛……反正我缺钱,也没啥专长,我又不喜欢上班,那就安分守己写小说吧!

  咦?这顺序是不是有点错乱?应该先认真工作,有缘分就谈恋爱,有闲钱才看演唱会,可是……人家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周杰伦嘛!(恶~~年纪不小了,还敢学小女生撒娇)

  在我认识的朋友中,只有香港的Chris喜欢周杰伦,其它人好象都过了那个年纪,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比我小四岁的朋友,她完全是出于友情和同情才答应跟我一起去,却有点犹豫不决。「我这么老了还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好象怪怪的耶!」

  我立刻安慰她说:「我比妳老都没在怕了,妳怕什么?天塌下来也有我撑着,保证是全国最疯狂的欧巴桑,别人只会瞪着我,不会注意妳的啦!」

  就这样,托周杰伦的福,让我找回十八岁的冲劲,全身上下都加满电力,请大家务必期待我的再出发!(下定决心后,看看时间已经十一点多了,那么我先睡了,稿子明天再写,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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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伦、杰伦、杰伦……」歌迷们嘶声吶喊,期待他们的梦中偶像出现。

  「快使用双节棍!」终于一声石破天惊,最酷的演唱会开始啦!尖叫声四起,我也跟着狂吼:「啊~~」

  其实我仍在家中被计算机打,只是边听音乐边写东西,仍会感染那份激昂情绪,动不动就乱跳乱叫一番。

  年过三十的女人还做这种事,确实有点愚蠢,可我蠢得好快乐啊!(看到这里,是不是有人想说Carrie就是这样才嫁不出去,只会写爱情小说却每次都失恋?没错,你说对了,那又怎样!哼哼,只要有周杰伦,我的人生就没有悔恨……笨女人留)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跟着大家一起唱歌,随着音符摇摆身体,这时我想我只有十八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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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次聚会上,一个老朋友问我:「为什么妳会喜欢周杰伦?」似乎认为我们这年纪的人不该喜欢新世代的歌手,但我只想反问:「为什么不喜欢周杰伦?」而且我不是喜欢他,我是迷、恋、他!

  爱无理由!我喜欢他的屌和不屌、可爱和不可爱、外表和内在,我爱他就因为我爱他,虽然我是个欧巴桑,虽然我从来没看过他,虽然我早过了追星的年纪,可我偏偏爱上了周杰伦,我为他尖叫、为他疯狂,帅吧?

  又有某天,我在某餐厅吃饭,店员先放了蔡依林的歌,又放了周杰伦的歌,让我觉得好幸福、好美满,吃东西也变得特别可口,他们真是我心中的金童玉女,替我画出美丽的憧憬,就算有人说这是谎言、是炒作,在我眼中仍是霹雳无敌的真爱,哈哈哈~~

  如果天空可以做为留言版,我要用白云排出这句话--

  我爱周杰伦! 蔡育琳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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