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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蓝色酒馆?! 寄秋

  好模糊的字眼。

  蓝色……嗯,秋仔认识这个字,是秋仔最爱的天空色嘛!天清气爽好风光,是睡懒觉的大好时光,谁都不许来吵。

  ZZZ……

  啊!是谁踹了秋仔一脚?

  就是你、就是你,别想跑,“欺负”了善良、可爱又有菩萨心的秋仔,居然敢畏罪潜逃,祖宗八代没背熟是不是,秋仔在此先问候一声。

  什么酒馆,酒是穿肠毒药耶!没瞧见电视上常告诫人家不要喝太多吗?那些害人害己的酒鬼满街跑,多少社会新闻叫人怵目惊心,死都不肯瞑目喔!

  徐姊太可恨、太恶毒、太惨无人道了,居然逼迫纯洁如白纸的秋仔入火坑,你不知道秋仔正等著阿扁总统颁张“纯善似金”的奖牌吗?嘉励秋仔始终如一的秉善天性,模范公民。

  酒?!秋仔嫌恶的拧起鼻头,表示痛恨。

  除了市售的汽泡香槟外,秋仔从不沾酒精含量超过百分之十的酒,乖宝宝的只喝可乐和汽水,绝不和伤身的坏酒为伍。

  (不过曾被金小萱骗说冬天喝点酒能暖身,一时心志薄弱的买了瓶梅酒放著,至今已有两、三年岁月了,那瓶梅酒还有三分之二冰在冰箱里没人动。)

  好吧!秋仔坦诚不喜欢酒这玩意,而且深深的认为它是害人物,能不碰尽量不碰,而且秋仔讨厌人家在秋仔面前喝酒。(另一项讨厌是抽烟。)

  但是,

  就是这个但是,秋仔的天忽然变成一片乌云密布。

  徐姊,你太疼爱秋仔了吧!这种打头阵的好事可不可以换个人呀,秋仔满心惶恐呐!很怕打雷闪电会不小心劈错好人秋,集三千宠爱易招妒。

  还有帮凶纯,以后有“钱”途的事再打电话给贪财秋,没什么事就不用太勤快,秋仔一定会很乐意忘了你的存在,只要记得支票来就好,合约书不重要,秋仔不会一书两卖的啦!秋仔太懒了,懒得上法院见青天老爷。

  蓝色酒馆,呜……秋仔写得好哀怨,心中是忧郁的蓝,请容秋仔哭三声吧!

  真是超难写。

  呜!呜!呜!

  幸好写完了,再见。

  楔子

  那是一则故事。

  一则用美丽图片封印的故事,横贴在满布风景照的墙上,包围在深蓝色的森海里,一株株、一丛丛的林木中都有它的故事。

  它在蓝色酒馆内,淡蓝色的木头板上刻著它的寂寞,像极了都会中寂寞的男男女女。

  不怎么起眼的巷道中,它悄悄的矗立著,不为无知的生命暗自守护一盏灯,由著白色贝壳串起的风铃邀请都市丛林迷失的灵魂。

  清一色的蓝不是天空,那叫寂寞,由忧郁和孤寞组合而成。

  路过的人偶尔一抬头,总会讶异的含著微笑。

  啊……蓝色酒馆要开幕了吗?

  一头不长不短的发散著任凭飘乱,风轻扬著,笑容迷人的男子和路人打招呼,一张红得显目的单子在指间扬动。

  看得出那是一张征人启示,潦草的字迹尚能辨识,即使张贴的男子有著中西皆宜的脸孔,以及带有浓浓外国口音的氅脚中文。

  “请人?”

  男子一回头,猛然以为是位帅气的男孩在问话,但他很快知道自己错得彻底,温尔的笑意溢满他诚恳的眼,看来十分满意目前的收获。

  “是的,我需要一位酒保。”

  然后,他带她进入酒馆,请她为他调一杯酒,并问她对酒馆有何期待。

  “不由客人点酒,行吗?”

  “行。我们店里没有Menu。”

  一阵低沉的钢琴声由角落传来,昏暗的灯光下但见一抹绝美背影忘我的弹著琴,丝毫不把两人的交谈听入耳中,沉浸在一人世界里,陪伴著蓝调爵士乐。

  “那是靳,酒馆的钢琴师,你可以叫他Narcissus”

  “我是Hermit”

  “隐者?!”他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千万别叫我的中文名字。”她慵懒的神情中有著认真的坚持。

  楞了一下,他随即扬起眉微笑。“我是老板,幸会了。”

  不久之后,有个不请自来的大学生自愿来当工读生,他抢走老板手中的托盘代为送餐,无视小学妹的真情告白,热情得像颗小太阳。

  他是蔚杰,T大的学生会长,大家都叫他James,酒馆新任侍者。

  风扬过,风铃发出清脆的撞击声,像在诉说著一则则正在发生的故事,欢迎大家来歇歇脚,畅饮寂寞。

  五个鲜明的大字映入瞳眸之中──

  维也纳森林

  第一章

  “老板,客人说今天的义大利牛排非常难吃,问你是不是手瘸,还是错把番茄酱看成甜辣酱,他完全吃不出牛排的味道。”

  一派悠哉的“大厨”不怒反笑地扬起和善面容,十分客气的看了挑剔的客人一眼。

  “我料理的是义大利牛柳炒面,和牛排一点关系也没有。”

  “喔!难怪我觉得今天的牛排卖相特差,而且小不啦叽像谁偷吃了两口,原来是牛柳呀!果然小了点……”

  嘟嘟嚷嚷的James鼻子一摸,再度端出客人嫌得要命的义大利牛柳炒面,照样利用不用菜单的便利欺压顾客的肠胃。

  随兴而起是维也纳森林的特性,来买醉或寻找寂寞的客人没有权利点菜、点酒,全凭里头的人作主,没人可以拥有特权。

  来到这里的人们先是讶然一怔,继而会心一笑地找著喜爱的角落落坐,品尝属于自己的快乐与忧伤。

  华灯初上,不甚亮眼的招牌发出郁蓝微光,不像在招揽客人反而有种遗世独立的感觉,暗藏在小巷中似怕人瞧见,独自散发它的颓废气息。

  若非熟人带路或是意外发现它的存在,鲜少人知道平凡无奇的巷弄之中还藏有一处红尘天地,任凭纸醉金迷绝不阻拦。

  不过酒馆虽小却天天高朋满座,扣除放置钢琴的平台和吧台外,放眼一瞧顶多三十坪左右,十几张桌子以几何图形排列。

  目前是如此,端看老板的兴致如何,说不定过个两、三天他又换了,弄个复古风情过过瘾。

  Kin是酒馆的创始人,看似无害却高深莫测,三十四、五岁左右,老是嘻皮笑脸的和员工打成一片,毫无老板的架子和威仪,跟个打杂的差不多,让人乐于与他亲近。

  但是没人走得进他的心,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风趣的外表隐藏著深不见底的自我,只有在打烊后才会稍微透露一、二。

  “你说谁偷吃两口,牛柳本来就长那个样。”卖相差?真是不懂事的孩子。

  “喝!鬼呀!”James赶快拍拍胸口压压惊,早晚被老板吓掉半条命。

  “我长得像鬼?”一张和蔼可亲的笑脸突地放大,轻拍他后背。

  讪笑的James略微抱怨的说道:“老板,你不要老是神出鬼没的吓人,好歹发出点声音嘛!我年纪小禁不起吓,呃……嘿!嘿!我是说老板玉树临风,如天人下凡,我等俗辈难望项背。”

  你尽管高来高去好了,小小工读生哪敢多嘴,泰山崩于前仍不改色的泰然正在培养中。

  人要懂得识时务,想他厚颜无耻的拗到侍者的工作,岂能开罪最崇拜的老板大人,当然要满口涂蜜多说些好话,把伟大的老板捧到天上去,好显出他的卑微和谄媚。

  开口一张嘴,眉眼上喜色,不张罗张罗怎好招呼客人,他就是喜欢酒馆给人回家的熟络感,所以死也要缠著不放,让维也纳森林变得更明亮。

  嘿呼!他可是酒馆的活招牌之一喔!瞧瞧他的笑脸多讨喜,让堕落的夜晚也有阳光。

  “James,你的背湿了。”他还天人下凡呢!拐著弯咒他早日升天“成仙”。

  “啊!有吗?”没人瞧见他胡话一通吧。“老板,你别晃点我啦!我还得端酒给客人,不想洒得他们一身湿。”

  真是的,老寻他开心,好在他脸皮黏上三层胶,不怕暗箭乱施。

  笑笑的Kin转身回到吧台内,一旁的小厨台正是他工作兼和客人闲聊的场所,面对面与客人谈天是他工作上最大的乐趣。

  而观察人则是他的一大癖好,芸芸众生有著千百种相貌叫人百看不厌,每个人有不尽相同的故事,宛如一座无边的万花筒。

  了然于胸的眼透著戏谑的余光,他预料十分钟内必有一场精采好戏可看,可惜他必须袖手旁观好维持笑口常开的形象,将“英雄”的头衔拱手让人。

  就在他眨眨眼,准备偷吃酒保切好的番茄丁时,一阵喧闹声伴随著酒杯落地声响起,清脆的破碎声让不少酒客拧起眉,微微的投注一眼便移开视线。

  新客或许不了解酒馆的“规矩”而会提前离座好避祸,可是老神在在的熟客视若无睹的继续饮酒,仿佛事不关己的置身事外,一点也不担心横祸上身。

  甚至有人噙起冷笑等著看热闹,一杯酒高举点了一下,血红的颜色在灯光下闪了闪,像是嘲笑无知的人们走入狮群,献出肉身以滋养别人的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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