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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趣的是,自己形容自己“杀无赦”。

  明明眼神中流露著「我想活下去”,对生命的执著与认真,又为何会走上杀人换取金钱这一行?让人有几分好奇。

  见她沉睡得发出鼾声,这只小野猫睡著的时候,反而老实得可爱。

  少见的红发呈现梦幻的波浪,环绕著可爱的鹅型小脸,白嫩的脸蛋像是新鲜豆腐那么粉润,掐得出水般滑溜溜的肌肤,要不是玲珑有致的身材说明她早已成熟,还真会让人误以为她不过是年方十五、六的幼女。

  从料理伤口到为她做伤口的缝合,都是自己亲手医治,因为伤处就在下腹处,所以该看不该看的部分,他全部看得一清二楚。经过锻练的身子,该凹的凹,该凸的凸,虽不像京城女人流行的丰腴饱满、柔弱无骨,却像纤细的柳条一样,让人不禁想看看这细腰是否会因为蛮力而折断。

  要是小野猫能窥知他的想法,恐怕早已忙不迭地跳下车逃亡,绝不会毫无戒备地在他面前如此熟睡。

  关宇朝想著想著,脸上又不觉浮出兴味十足的笑。

  自己似乎已经很久没有对“谁”这么感兴趣了。

  女人对他而言,几乎成了暖床的工具代名词,那些自己送上门的女人个个味如嚼蜡,不管她们如何呻吟作态,都无法牵动他真正的快感。他本来就不是容易对事物产生留恋感的人,这世上没有他得不到手的,反而更让他失去胃口,不管是威名、权位或是虚浮的快感、各式美女,自己轻轻松松能获得,一点挑战的价值都没有。

  并不是刻意不要女人,只是对于这种事厌了、倦了、烦了。

  但是,她在行馆前拦下自己的那一刻,关宇朝的的确确感受到心在跳动。他欣赏她的机智,懂得制敌机先;他欣赏她的义气,她没有卑劣地趁剑奴不能动弹时,砍了他的脑袋(当然,这也许正是她失策处);明知道自己给敌人大好良机,却还执意要这么做,更教人喜欢她的勇气。

  所以,好不容易遇到能让他产生兴趣的人,不论她是何人,让刀奴一刀杀了,未免可惜。自己才会出手相救——甚至,把她带回行馆医治,换乘马车而非驾马驰骋,只为将她一起带回辽南。

  说穿了,关宇朝自嘲地笑著,或许真像她所说的,自己不过是活腻了而已。想要为生活添点不一样的色彩,就算知道小野猫会伤人,还是忍不住想养来试试,自己能否驯服一只习惯于野外讨生存的狂猛小兽。

  旅程中,炎华断断续续醒来好几次,从光喝鸡汤慢慢进步到能吃些干粮、包子。

  大部分时间自己都半睡半醒,除了安静养伤什么都不能做,有时她一个人坐在车厢中,有时那姓关的家伙会一起。

  从车厢越来越冷的温度,炎华知道他们正在往北行,那家伙是辽南节度使,也就是说自己被掳到北方去了。离京城越远,师父和四郎哥他们找到自己的机会就越小吧?是否永远都看不到他们了?炎华一想到这点,只能在心中不断地对四郎与师父道歉,要不是她自作自受,也不会沦落至敌人手中。

  “伤口应该没那么痛了吧?”关宇朝一面为她卸下旧的药布,换上新药后,看著她皱眉的模样,不禁好笑地问道。

  “我是受不了某个讨厌鬼的碰触。”炎华尖牙利齿地回道。因为接受他的医治,所以不得不让他看光自己身子,但这不代表自己就真的屈服于他。目前形势比人强,勉强按兵不动罢了。

  “没有那个‘讨厌鬼’的碰触,恐怕有人就会因为伤口发炎败血而亡。”

  “我可不会感激你,谁知道黄鼠狼给鸡拜年安什么好心。”炎华一脸不屑地说。

  他挑挑眉。“我看你这只‘鸡’还颇为安分守己地,乖乖让我这只‘黄鼠狼’

  换药。”

  “有人心甘情愿做奴才,我干嘛不乐得接受人侍候。”

  关宇朝好笑地摇摇头。“你的精神这么好,我看就算没人救,也绝对死不了。”

  “我就是九命怪猫又干你屁事。”

  “谁教你说话的?可惜一张可爱的脸,讲话却可比乡野不识字的莽夫。莫非你没读过书,所以不懂得该如何说话。”

  “多谢您大人的关心,我是不是文盲——”

  关宇朝接著她的口气说:“不干我屁事是吗?”

  “哼,你知道就好。”

  摇著头,他也不想再多说什么,炎华当然也不会主动开口。她故意扭开头不去看他,省得天天看他那张脸,中了关宇朝的毒怎么办。炎华打自心底都不会承认自己会被关宇朝吸引,但是他生就一张好看的脸,让人百看不厌也是事实,为了避免“潜移默化”中,不小心被他的眼睛拐了去,自己还是小心为上。

  千万不能忘了他是敌人。救了她也绝非出自善意,想是要等她经得起拷打,回到辽南后,再慢慢折磨自己、审问自己。现在就对这人放松戒心,到最后会落得死无葬身之地,这一点千万不能忘了。

  马车走了一段,缓了下来。刀奴的声音从车厢外传来。

  “王爷,我们进入辽南府界了,您要出来吗?”

  关宇朝放下他正在看的书册。“已经到了。”

  炎华好奇地看他下车,他掀开车帘的瞬间,偷窥到外面一片银白世界。近年来在京城附近活动,很少到京外,看到那美丽的雪景……失去草儿妹妹时,也像此刻一样到处都是雪白白的,她伤感的想著,已经十年了,冬天成为她最厌恶的季节,冬天总让她想起自己孤孤单单地活在这世上,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一个人。

  “你想下车看看吗?”关宇朝看著她,突然问道。

  炎华漠视他体贴的行为给自己的暖意。“不必了。”

  “逞强对自己没好处。”关宇朝重新回到车上,以自己身上的黑狐披风包裹住她,仿佛她不比一袋羽毛重多少似的,毫不费力地就将她拦腰抱下车。

  “现正是初雪降临的时节,也是辽南冬日的序幕,很美吧?”

  被他结实的双臂抱在怀中,炎华几乎忘了他是敌人,而自己正与他分享同样的感动。这片天地,苍苍茫茫白雪纷纷,看过多少悲欢离合,却依然如此洁白纯粹……美丽如昔。

  呼出的热气成了一团团白雾,飘向天空。

  相映天地的广阔,仿佛世界只有他们……炎华摇摇头,这危险的错觉,不要为妙。

  “王爷,您看那儿!八成是琴奴带著留守的大伙儿来接您了。”刀奴煞风景地高兴大叫说。

  白色的地平线彼端,出现大队人马,马蹄掀起阵阵雪风。

  从现在起,自己是真正孤独的身处敌阵,无依无靠了。她的喉头一阵紧缩,可以轻易猜到一旦自己的身份,还有自己曾经刺杀过关宇朝的事被他们的人知道了,自己会遭受什么样的冰冷对待。

  “冷吗?”误会了她身子的颤抖,关宇朝抱著她回到马车上。

  “从这儿开始是辽南的领土,不过真要到家还有段路,你就先休息吧。”

  留下她一人在马车上,关宇朝会合著属下,想必是为了早一步到家,改骑马而行。冰冷的车厢中,炎华再次尝到一种绝望的孤独感,怀著对未来的不安,她闭上双眼。

  马车再次停稳的时候,炎华很快地张开双眼。

  她并不是一直保持清醒的,关宇朝的“有段路”,过了两个时辰都还没停止,炎华不知不觉又睡著,直到外头震天的吵闹声把她给叫醒。起初她还以为他们遇到山贼了,但是仔细一听外面那些敲锣打鼓的欢叫声,怎么也不像是遇上了匪徒,来来往往她听到有人在外面吆喝、交谈、说笑,但没有一个人“想起”车厢里还有个人。

  这种混乱的情况,炎华意识到——这真是逃跑的好时机呀,没有人记得她还在车上,也就是说她偷偷从车厢出去,随便骑走一匹马,也应该不会被人发现。至少,他们发现的时候自己已经走了有段距离了。

  这是无谋之勇,炎华也晓得。师父几番责骂的“鲁莽”性格,再次抬头。

  炎华拉紧保暖的披风,一手压住发疼的伤口,静静地掀起车厢门帘,四周虽然围满许多她不认识的人,可是谁也没有注意这边,他们大声諠哗、兴奋交谈,刀奴和剑奴都被一团人给围住了,最重要的主角则不知消失到什么地方去。没看到关宇朝,让炎华松了口气。

  要走就趁现在。

  炎华左右观望一下,小心地不牵动伤处,一个人下了马车。绕过车背,她看到的是一座大得足以容纳数十匹马的马厩,他们的马车就停在马厩前方。趁著所有人的注意力还在欢迎关宇朝的时候,自己要是能先找到一个藏身之处,等到晚上没被人找到,她就可以趁机偷匹马逃跑了。

  永远不必再看到关宇朝那讨人厌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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