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走!你等一下!」
「拉我做什么?别浪费我的时间,我可是大公司的企画专员,工作压力大,又忙碌得很,你别耽误我找别人的时间。」
「你至少也该听我说完!」林鑫文口气急切,又有些恨恨地咬牙着。要不是被天空信息的人摆了一道,坏了他的风评,他会落到今天这样狼狈的情况吗?无论如何,他一定要好好地「回报」他们一下。「我们那个主任来头很大,老板对他言听计从,每一件重要的案子都由他策画统筹,虽然只是挂主任头衔,但在天空信息,他的地位仅次于老板!如果你听到这里还认为我手上这份文件没有价值的话,那你走吧,别的买主对这份文件的兴趣一定很大。」
那个想离开的人听到这里,打消去意,坐了下来。
「你先说说,这个主任是什么来头?他做过哪些案子?」
「他叫任放歌,是早年知名律师任有余的独生子,可是这还不算显赫,他母亲娘家听说是美国侨界非常有声望的家族。当然这跟他的能力没有关系,不过对我们这一行来说,有必要了解一下他的背景。」那是为了以防不小心捅到马蜂窝,惹到不该惹的人。「不过接下来我所说的,你一定很感兴趣,他曾经跟你同公司,三年前他以最高分考进你现在的公司,还被你们的执行长钦点为重点栽培人员,他只待了十个月就离职,但却做了不少事——」
「只待了十个月就走人?那他能力一定很差!」口气有点酸,像塞了满口酸梅。有人就是天生好运,哪像他,进公司两年,一点进展也没有,还成天被上司逼着追企画案,害他只能出钱买!
「不,他走的原因是因为你们执行长决定调他到身边,成为核心幕僚加以重用。但任放歌不喜欢为工作卖命,于是离职。他参与过哪些案子,你可以回你们公司查一查就知道。」
那人沉默了好久,才叫价道:
「十万。」
「什么?这可是件大案子,里面有重要厂商的资料……」
「以你现在几乎破产的信用,这个价钱合理了。」
被说中要害,林鑫文气极却也无话可说。
「还有,你不是想给天空信息一个好看?如果这企画被我们这样的大公司先推出了,天空信息也只有摸摸鼻子自认倒霉的份了,没本事兴讼的。就十万吧,你以为我这种小职员出得起大钱吗?」
虎落平阳被犬欺,林鑫文只好同意。
然后,两人起身离去。
一盘咖哩饭还没吃完,却已经冷透,无人青睐。叶安安轻托着下巴,眼睛往天花板看去,思索着一个让她颇感困扰的问题——
为什么她好像特别容易听到一些不该听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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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第一百零一次,康茱丽被气得甩门而去,发誓再也不要理会任放歌这个大坏蛋了——当然,这个誓言她也发了第一百零一次!
「任……大哥……」常常被吓得腿软的叶小弟躲在一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好像比上次更生气耶。」
「喔。」任放歌把文件拿高,不以为意。
那扇被甩上的门不一会又被打开了,进来的是公司的大老板。想来他是刻意等那个狄克森千金被气出门后,才愿意进来。
「总总总……总经理好!」叶扬洋马上立正站好敬礼。
「扬洋,你把这个拿去影印,再分送各部门,一定要确定每一个人都收到,然后再泡两杯茶进来。」总而言之,就是要把他打发出去。
「是!我马上办!」恭敬接过厚厚的文件,他马上出去。
好啦,这间办公室终于只剩老板与任放歌两人了。
「唉,我好不容易可以耳根清静地看公文说。」任放歌抱怨。
「我看你乐得很。小两口玩得很愉快。」
「老板,请不要随便误解,谢谢。」任放歌丢去一记白眼。
「我看你们颇有谱,就干脆凑在一块结婚去,顺遂了每个人的期待,也让公司顺利得到合约,一切问题都解决,皆大欢喜。」
「老板。」任放歌停下办公的动作,以深思的表情对上司道:「可能我忘了跟你提,我有女朋友了。所以请你不要挤压你贫乏的浪漫细胞,硬要编出一个爱情故事来自乐,这样太为难你自己了。」
「女朋友?你又是在哪个朋友的店里被美女告白了?」大老板对这情况完全不意外,这小子总是被人追求,又被提分手,女人运开高走低,一再的在这道曲线上轮回,大家都习惯了。
「不是,她是我很辛苦追来的。」任放歌很骄傲地说着。
这倒稀奇,老板身子往前倾,非常有兴趣地问道:
「那一定是很特别的女孩子了,不然怎么可能会让你主动追求?」
「那当然。」
「可是你哪来的空闲追求她?当你电话总是在响时,你不可能有时间。光是一句『我爱妳』三个字的告白,就可能有两通电话来打断你。然后女友飞了,还留下五爪印当分手纪念,有一次好像就是这样。」
「老板,我追她追得很认真、很努力,终于如愿让她把我放在心底,请你不要在旁边唱衰好吗?」没好气地看老板一眼,说道:「如果你磕牙完了,门在你后面,不送。」
被人赚弃了……
好吧,回归正题。身为苦命的工蚁老板,他比别人更忙。偶尔想表现温情一面还被人嫌,现在当老板的,真没地位。
「狄克森小姐好像无意拿出合约,你有什么看法?」
「她总得拿出来的。」
「这么笃定?你每天气得她蹦蹦跳的,她怎么甘心拿出来?」
「我已经联络狄克森公司的威尔森特助,他近日会抵达台湾。」
老板闻言,双眉挑得高高的:
「他是狄克森总部里第二大股东凯利的心腹,这件案子被凯利盯上了吗?」
「公私不分的行为,想不被盯上还真难。」
「你做的?」老板斜睨他,虽是问句,但心下已然明了。
「我有一个同学在哈佛留学时,跟威尔森是室友。」没办法,他就是朋友多,而且受过他顺手帮忙的人更多。帮人者,人必帮之,就这样啦。
老板失笑:「斧底抽薪,算你狠。那表示我们不必小心伺候着那名大小姐团团转了。」
「讲这样?你大老板什么时候伺候过她?除了没动手把她丢出你的公司外,你给过好脸色吗?」
「你知道,我受不了仗着某些优势作威作福的人。」说到这里……「那,放歌,如果不是为了合约,你干嘛每天让她跟着你来上下班?」
提到这个,任放歌就要叹气了,他也是千百个不愿意呀——
「老板,你有所不知,这位康茱丽兼狄克森小姐还有一个身分,为了这个身分,我不得不忍耐她跟在我身边混。而次要的原因是,我答应威尔森,他来台湾时,我得把狄克森小姐面交给他,让他拎回美国交差。」
「那个让你困扰的身分是什么?」
虽然老板的表情不具诚意,不过任放歌还是很大方地解惑于他了:
「她的另一个身分是——我的情敌。」
第八章
威尔森特助不是一个人抵达台湾,与他同行的,还有一个教人意外的女性。她叫方敏琳,同时也是任放歌的母亲。
由公司大老板去招待威尔森特助,而方敏琳则是让任放歌去安排。
叶安安没想到会突然见到任放歌的家人,尤其是他母亲。
一直以来,经由甜甜转述从扬洋那边听到的闲话,她多少知道任放歌有一个轻微中风的父亲、一个后母,以及两个没血缘关系的继妹,这四个人通常三天两头的打电话到公司找任放歌,次数频繁到直接被扬洋升级为VIP,以兹奖励。反而是有关任放歌的生母,从不曾出现在扬洋的闲谈中。
扬洋非常崇拜任放歌。举凡他每天电话响个不停、帮了多少朋友的忙、老板对他多信任、他的妹妹老是打电话来撒娇等等等的小事,都是扬洋回家讲也讲不完的话题。那些话题里,从来没出现过任放歌的生母,想来任放歌这个长年居住在海外的母亲,与任放歌并无太多的往来。
任放歌突然打电话约她一起陪他母亲吃饭,叶安安心里虽然诧异,但也没有什么反对的意思,就吃饭吧,也没什么的。
在吃饭之前,她被姑姑拉去买了套新衣服,脸上重新匀上淡妆,她老人家觉得这是件非常慎重的事,第一次见面总要多少尊重人家长辈,给个好印象,以后再慢慢回复随性本色就好。
时间约在晚上七点,用餐的地点就在任母下榻的五星级饭店里的法式餐厅。不过现在已经七点半了,任母还没下楼来。
「今天上班得怎样?累不累?」任放歌欣赏着女友难得的精心打扮,一直知道她长得不错,可是比她容貌更吸引他的,是她有趣的个性;看似冷漠难亲,实则随性自在,以自己觉得舒适的方式对周遭随和。